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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 调解员有国家抚恤

发文时间:2010-06-22     来源:蔡靖骉 【

  • 新闻来源:国际在线      日期:2010年06月22日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蔡靖骉):中国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开始审议人民调解法草案。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

      草案以宪法、民事诉讼法为依据,以1989年《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行以来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系统规范了人民调解的组织、人员、程序、协议等内容。

      草案明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草案规定了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致伤致残或牺牲的人民调解员及其家属的国家救助和抚恤制度。

      目前,中国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0多万个,人民调解员490多万人,形成了覆盖广大城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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