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总工会
创建“五型”机关实施方案
(暂行)
为切实加强省总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落实型、服务型、节约型“五型”机关,结合省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
目标:按照党中央有关“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理论、学业务,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会业务工作水平,努力使每一位同志都成为工会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有本事干事业、凭能力和实绩求进步。
措施:
(一)树立学习理念。牢固树立以学习丰富思路、推动创新的理念;工作的核心是学习,学习是劳动新形式的理念;学习积累人力资本,增强发展动力的理念;学习创造幸福,终身学习幸福一生的理念。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长才,争做“学习型”部室和学习型个人。学风端正,讲求实效,成为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精深的业务知识、广博的社会知识的新时期工会工作者。
(二)严格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充实和完善,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各部门和每名机关干部要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制订部门和个人的学习计划,既要有政治理论学习,又要有业务知识学习。
坚持“三个一”学习活动:建成一个机关党建网,为机关干部提供学习资料和信息,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及时展示学习成果;坚持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日”制度,每月举办一次机关论坛;每季度推荐一本书,引导机关干部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读书体会文章。
(三)改进学习方法。注重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适时举办培训班、报告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寓学习于工作、寓学习于活动、寓学习于娱乐,提高学习成效。
(四)强化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考勤登记、检查考评、情况通报等制度。参加集中学习要进行考勤登记,不能参加集中学习事前要请假,事后要补课。机关党委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书面通报,对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笔记完整、撰写文章认真、出勤率高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的给予通报批评。
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创建创新型机关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倡导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用新思维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着力打造工会工作新品牌,保持河北工会工作在全国的领先水平。
措施:
(一)创新思维方式。从省总领导班子做起,加强对党的科学理论和工运理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的宏观战略研究,把握宏观形势对工会工作的影响,对全省工运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出战略性、前瞻性的判断,超前谋划、推动创新。同时,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围绕机关建设和业务工作每年提出不少于2条以上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使机关干部对本部门、本岗位的情况吃得透,问题抓得准,从而把上级指示精神、工作部署同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法。要提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解决新问题。要从学习借鉴中创新,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展创新工作的视野和眼界;要在抓重点带一般中创新,每个部门每年都要集中力量至少抓好1项重点工作,力求通过重点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带动全局工作;要在抓典型示范中创新,尊重基层和职工群众的首创,各业务部门每年至少总结、培养1—2个典型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要在抓具体中创新,围绕工会的特色,抓住具体问题全力加以解决,实现工会工作的创新。
(三)创新管理体制。各部门每年年初对所负责的工作逐项梳理,理清在全国工会系统和省直单位中所处的位置,查找出制约工作发展的各种主要问题、需要创新改进的主要方面,据此提出本部门的创新目标,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机关干部,明确完成时限。创新项目及责任人经统一汇总后,在省总局域网公示,逐项销号,每年年终提交落实情况报告。
(四)建立创新成果奖励评定制度。各部门的创新成果经过申报、评审,对成果突出的授予年度创新成果奖。部门首先提出具体创新设想后在基层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优先评奖。
此项工作由研究室牵头组织实施。
三、创建落实型机关
目标: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建良好的落实文化,树立强烈的落实意识,一门心思干工作,扑下身子抓落实,努力把省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让党政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措施:
(一)明确责任。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各部门都要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主办人、责任人,明确目标要求,确定完成时限,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省总局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链条,使每名机关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流程。每个部门把自己负责的工作划分成若干个工作项目,并制定详细规范的项目运转流程,明确推进工作项目的步骤及每一步骤的责任人。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办事,加快落实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工作台帐。对各项任务目标实行台帐管理,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制定的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已落实的进行销号;对能够落实但在规定期限内还未落实的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落实;对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的,要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总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销号。
(四)加强督促检查。按照“首问首办首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帮扶工作“实名制”等制度规定,强化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好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四、创建服务型机关
目标:以满足基层和职工的需求为导向,以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好事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加扎实有效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
措施:
(一)树立服务理念。组织学习借鉴海尔“日清日高,日事日毕”的先进服务理念,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融入工作的方方面面,牢固树立起“服务就是战斗力、服务就是吸引力”的新观念。
(二)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每年年初省总将要开展的重大活动、重大安排部署、重大服务项目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向社会承诺的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承诺时限和违诺责任,推进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使机关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三)丰富服务手段。着重搞好四项服务:一是指导服务。对近年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两办”等相关部门以及省总制定出台的有关工会工作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辑印成册,印发到市、县总工会和基层工会以指导工作。二是咨询服务。在省总网站开辟各项业务工作专栏以及政策法规、主席信箱、网上“12351”等专栏,为基层和职工提供及时、快捷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培训服务。针对工会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每年适时对各级工会干部包括省总机关干部进行培训或轮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涉及工会工作和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法规,明确开展各项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工会系统信息机制健全、信息渠道畅通的资源优势,及时将各地工会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向全省推广,供全省工会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四)提升服务质量。健全完善调查研究、信访接待、基层联系点等制度,畅通联系基层、深入职工的载体和渠道,打造机关服务品牌。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个一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针对所联系市的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力所能及地为所联系市总工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部门要坚持落实好企业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走访1次,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机关干部要与所联系的困难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定期走访联系,尽心竭力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畅通服务反馈渠道。将省总“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为基层和职工反馈省总服务质量的渠道对外公示,基层和职工反映服务中存在问题,经查属实的,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保法办、组建办、机关党委纪检组配合。
五、创建节约型机关
目标: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压缩和控制开支,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在推进工会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为基层、为职工服务上。
措施:
(一)严格外出考察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考察活动管理,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杜绝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出国用汇和出访人员费用标准,严禁擅自突破支出项目,超支费用和规定支出项目外费用由出访人员自理;今后不再增加因公出国(境)经费,省总每年因公出国(境)团组不超过2个。严格控制外出考察活动和省内调研考察活动,不给基层增加负担,确实必要的要经省总主席、常务副主席批准。领导干部不能私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今后年度一般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严格执行《河北省总工会机关公务用车严格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省总领导和机关部门用车实行公里数定额管理,按月公布领导和部门年度公里指标消耗情况以及车辆各项费用开支情况;严格执行车辆派遣、维修保养和司机日常管理的规定,车辆维修、保险、油料供应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审批程序;严格落实车辆回车场停放的规定,杜绝开私车等现象。在保障领导和机关正常公务活动用车的基础上,每年车辆运行费用支出控制在100万元以内。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执行省总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省总公务接待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准超规格接待。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互相宴请和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四)大力压缩会议、文件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大力压缩会议,省总上报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确需召开的再履行报批程序。以省总名义召开的涉及全局的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两次,确需召开的,需提交主席办会会议审定;以省总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要经分管副主席和常务副主席批准,原则上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确需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原则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认真执行“无会月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以省总名义召开的除涉及全局的综合性会议外,一般不安排省总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以省总名义召开的专题性会议,一般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不请省总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省总各部门召开的会议,省总领导一般不出席,也不得请各设区市总、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对口单位工会副主席以上同志参加;省总和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产业和对口单位工会。减少发文数量,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的不印发文件,每年以冀工发名义下发的文件不超过45件,以冀工办发名义下发的文件不超过35件,总发文数量不超过320件。控制文件发送范围,省总文件原则上只发到各设区市总、省直机关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对口单位工会、机关各部门。减少发文份数,下发文件印数一般不超过80份。省总领导的讲话,可以公开发表的,在省总网站发布,不再印发《办公室通报》。压缩简报、内刊,保留以省总名义上报的《河北工会信息》和下发的《冀工动态》两种简报,以部门名义办的简报和刊物一律取消。严禁机关以召开会议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办公家具、自动化办公设备的采购,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最大限度的修旧利废,今后年度机关购置费原则上不再增加。严格控制各部门办公差旅费,对不符合报销项目和条件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办公用品的领用程序,各部门工作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卡”,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每季度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情况向各部门负责人通报;严格控制机关固定电话费的支出,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将电话费控制在预算内。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技术,机关办公区域照明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用水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
(六)增强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拟定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为“节能宣传日”,机关工作人员关闭阳面房间照明灯、阴面关闭一半照明灯,除一辆公务保障用车外,其它车辆停开一天。通过切身体验,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此项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宣国办、财务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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