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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餐饮行业员工工资平均提高50%
平泉县推行餐饮行业性工资协商,解决了企业工会“不敢谈”、老板“不愿谈”问题
[信息来源:河北工人报]   [时间:2010-06-08]   [作者:记者陈国藩 通讯员司志通] 【

 

  作为承德市首家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平泉县餐饮行业,今年5月份成功地开展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了《平泉县餐饮业工资集体合同》。按照协商双方约定,《工资集体合同》自签订实施后,全县餐饮行业员工工资收入比工资协商前提高50%,人均月工资达到1200元。
该县餐饮业基本都是个体私营企业,企业规模小,员工人数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多数企业存在工会干部和员工“不敢谈”、“不会谈”、老板“不愿谈”的问题,由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较大。鉴于此,为了有效保障餐饮行业员工报酬权,使员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突破餐饮行业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难的瓶颈,县总工会商请县人劳局、县企业家协会共同推动在全县餐饮行业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遵循《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经过餐饮行业员工首席代表——餐饮行业工会主席与餐饮企业代表的县工商局私企协会秘书长多轮充分、具体、细致的平等协商,终于达成共识,实现了逐年适度提高餐饮行业员工工资待遇的初衷。在餐饮行业职工代表大会上,双方在《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文本上签了字。
此次签订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了该县156家餐饮企业,受益员工3562人。《合同》的签订、实施,有效解决了单个餐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难的问题,维护了餐饮业员工的正当权益,使他们得到了实惠。同时,也有效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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